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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发布时间:2023-07-05  来源:潮南在线   打印本页    [ 返回 ]


夏季来临,天气炎热,细菌滋生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为确保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别提醒广大市民:

一、采购食材要确认是否新鲜,并尽量做到多次少量购买,减少储存,防止食物久放腐败。

二、处理食材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制作食物时要充分加热,确保烧熟煮透。

三、高温天气下,细菌容易大量繁殖,食用后易引发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因此食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四、剩饭剩菜不宜在室温下保存,应密封后放置冰箱,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餐前洗手,餐饮具清洗消毒,倡导分餐制。

、外出就餐时应注意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单位,少食路边摊点。

七、夏季高温,雨水充沛,是野生蘑菇生长的旺季,易发生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切记不要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

八、肠粉、粿条、米线、凉皮等湿米粉以及泡发的银耳、木耳等食品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品经营者在购进湿米粉时,要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同时注意冷藏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家庭制作要注意冷藏储存和及时食用湿米粉要冷藏储存且应在当天食用完泡发木耳、银耳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泡发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

汕头市潮南区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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