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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成功承办“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汕头市“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22-11-28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有效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用药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和省药监局的统一部署,11月25日上午,由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我会承办的“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汕头市“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在泰安合胜广场举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逸夫出席活动并致辞,我市市场监管系统有关同志、市药品行业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市药业商会副会长美宝制药蔡小虹和蓝天大药房马旭敏分别作为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进行致辞,并举行了市药品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活动。随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逸夫宣布我市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开始,正式拉开我市开展安全用药宣传的序幕。仪式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和市药业商会会员企业还在现场开展宣传活动,接受市民群众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逸夫在致辞中指出,保障药品安全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努力、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他要求,广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法律义务,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有效增强守法诚信意识,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严密防范药品安全风险,真正让尚德守法成为药品从业人员内化于心、见诸于行的自觉行为。要充分发挥在药学方面的专业优势,向广大群众和消费者普及科学、合理、有价值的知识和理念,引导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把维护公众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法治诚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药品市场秩序。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地方特色,抓出科普亮点,真正把安全用药知识传递到基层,传递给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让安全用药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药品安全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既与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直接联系,又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密切相关。保障用药安全,是每一个经营主体的应尽义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我市一直始终高度重视和持续强化药品安全工作,各级各职能部门以“保安全、拓服务、强支撑、促发展”为目标,统筹协调推进疫情防控、药品安全监管和服务行业发展工作,全力提升药品安全治理与保障水平,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通过强化体系建设,有效推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持续完善药品责任体系。通过强化“哨点”监测,创新工作机制,健全防疫体系,全力提高零售药店“哨点”敏感性,持续筑牢疫情防控战线。通过强化安全治理,坚持各级各部门间纵向融合、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持续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通过强化靠前服务,推动监管与服务有机融合,营造良好监管生态,持续促进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能力建设和宣传发动,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水平,提高社会共治水平,持续巩固良好发展氛围。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我市的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药品市场环境持续向好,社会公众药品科学素养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致力于满足社会公众对药品安全的共同期待,不断提升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符合汕头实际、具有汕头特色的药品安全保护体系,为凝心聚力保障药品安全提供可行有效的“汕头模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优化药品安全环境展现“汕头作为”,贡献“汕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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