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首 页 关于商会 党建领航 商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会员单位 企业风采 品牌荟萃 用药安全 养生之道 联系我们
■ 关于商会
■ 商会章程
■ 自律公约
■ 选举制度
商会多家会员企业负责人入选2024年汕头市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名单
广东泰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李大妹被评为“汕头市优秀共产员”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荣获“汕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广东洛斯特制药有限公司入选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目录
商会多位专家及会员代表入选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
汕头市蓉健药业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中国生物血液制品学术研讨会暨10%成都蓉生层析静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汕头市药业商会 >> 商会动态


“杜绝虚假广告 树立行业形象”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各位会员: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1954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有485件,占24.82%。虚假宣传广告直接危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公众健康、产业发展、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更引发了公众对医药广告宣传的信任危机。广大药企都应该引以为戒,药品广告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拒绝发布虚假广告,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我们责无旁贷。

    为进一步构建行业诚信体系,树立良好诚信的行业形象,提高会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杜绝药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我会特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并向会员提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法律意识,坚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自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药品、保健品的行业标准,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谋求行业的持续发展。

    二、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品,坚决抵制药品、保健品标签的虚假声称和欺诈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标签进行标注。强化质量责任意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打造企业良好的质量管理环境,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增强自律意识,树立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生产销售。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安全用药意识,不发布药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不传播伪科学,不传播虚假信息。传播正能量,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四、培养服从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对有关广告的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群众安全用药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位会员,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人民安全用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建消费者对医药产业的信心,正确整合“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杜绝一切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新时代下促进社会和谐,共治共享共建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汕头市药业商会

2018年7月20日


汕头市药业商会 2010 版权所有
电话号码:0754-88290372 联系地址:汕头市瑞平路10号工商联大厦11楼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信息
ICP备案号:粤ICP备1802231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