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1954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有485件,占24.82%。虚假宣传广告直接危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公众健康、产业发展、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更引发了公众对医药广告宣传的信任危机。广大药企都应该引以为戒,药品广告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拒绝发布虚假广告,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我们责无旁贷。
为进一步构建行业诚信体系,树立良好诚信的行业形象,提高会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杜绝药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我会特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并向会员提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法律意识,坚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自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药品、保健品的行业标准,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谋求行业的持续发展。
二、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品,坚决抵制药品、保健品标签的虚假声称和欺诈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标签进行标注。强化质量责任意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打造企业良好的质量管理环境,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增强自律意识,树立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生产销售。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安全用药意识,不发布药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不传播伪科学,不传播虚假信息。传播正能量,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四、培养服从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对有关广告的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群众安全用药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位会员,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人民安全用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建消费者对医药产业的信心,正确整合“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杜绝一切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新时代下促进社会和谐,共治共享共建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汕头市药业商会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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