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民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社会组织总会《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内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紧急通知》(通【2016】185号文件),要求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内设机构。为落实这一文件精神,2016年9月18日,我会召开了第五届四次理事会议。会议以通信形式举行,主要议案是《关于审议设立汕头市药业商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提案及《关于修改章程有关条款的说明》,共向52家理事单位发出议案,收到有效的回执34份,通过此审议报告的34份,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商会章程的规定,提请的审议有效通过。
本次理事会通过了商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内设机构,设主任1名,由许凯俊会长担任;副主任1名,由蔡小虹常务副会长担任;委员15名,由商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李文英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结合本会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新章程。“第二章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增加:(十)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扶贫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
汕头市药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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