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推动“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开展,引导组织商业零售企业参与该活动,我会受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委托,承担组织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这是我会2014年2月份入选“汕头市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之后首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接受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开展的活动。
我会于2011年10月召开理事会讨论“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方案,申报企业需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承诺不制造销售假冒专利商品、不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商品、不制造销售伪劣假冒商品,经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审核同意发给粤港统一的“正版正货”承诺标识。方案得到理事会一致通过,并于同年12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2012年3月底,我会联合市知识产权局举行了一场知识产权培训,开始组织会员企业申报“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同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经过一系列工作步骤后,同年4月底,有14家会员企业(包括旗下90家分店)经审核同意发给“正版正货”标志,成为药业行业第一批起带头作用的先锋。这个“正版正货”承诺模式在行业内属于首创,促使消费者购药更加放心,同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树立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企业形象。
2013年我会马不停蹄,把“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引向深入,5月底第二批申报“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的10家会员企业(包括旗下139家分店)获审核通过,成功获得“正版正货”标识授牌。至此,我会一共有24家会员企业(共229家分店)加入到药业行业“正版正货”承诺队伍。
本次我会首次承接政府职能,接受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并得到一定的经费支持,分三年完成以下四个事项:在会员中开展专利保护宣传及假冒专利识别培训,组织会员企业参与“正版正货”活动并在4.26期间接受授牌,引导参与承诺活动的会员企业按“正版正货”承诺内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协助政府部门对“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工作,同时在每年年底提交决算报告且接受考核验收。 开展药业企业“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是引导行业自律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会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今后,我会将会继续与市知识产权局紧密结合,为会员企业创造更多机会加强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塑造药业行业良好的市场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