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我国1998年10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献血法》第二条指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我市人口500多万,每年需要临床用血量800万毫升以上,即每天需要150人参加无偿献血,才能基本满足医疗急救病人的用血需要。由于无偿献血受人文、季节气候等影响,我市中心血站血液库存常处于血液偏型或短缺状态,严重影响危重病人的抢救!为此,汕头市药业商会特向会员们发出无偿献血的倡议!
输血是重要的医疗措施,甚至挽救生命。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人道博爱的具体体现。无偿献血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当您献出一份血,使濒危的病人得以康复时,您的心情是何等慰籍!正是因为有了千千万万个爱心的您以人道、博爱、互助的奉献精神,献血救人,才使无数的垂危生命得以重生,千万的家庭得以团圆、幸福!
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可重来的生命!商会将组织会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期待您的参与!
汕头市药业商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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