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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更不是万能的
发布时间:2012-08-11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它是对日常饮食的补充,本质上仍属于食品的范畴,只是针对特定的适宜人群有一定的保健功能。

  我国早期批准的一些保健功能的产品现在市场上也仍在销售,如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改善视力、清咽润喉、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改善骨质疏松等功能的产品。

  自2005年7月之后,我国批准的保健食品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类。二是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

  保健功能分为27项,包括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促进排铅、清咽、促进泌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改善营养性贫血、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缓解视疲劳、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缓解体力劳动、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增加骨密度、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012年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将现有27项功能取消4项(改善生长发育、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辅助降血压、改善皮肤油分),涉及胃肠道功能的4项合并为1项(通便、调解肠道菌群、促进消化、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合并为有助于改善胃肠功能)、涉及改善面部皮肤代谢功能的3项合并为1项(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合并为有助于促进面部皮肤健康),予以保留,最后确定为18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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