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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个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12-03-29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标识为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胶囊和首乌抗衰宝的保健食品,在媒体上长期大量刊播严重违法广告,经多次查处仍继续发布,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

    为严厉整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上述2个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责令有关企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同样版面(电视频道)更正启事。同时,要求广告审批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收回上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加大对其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

【相关链接】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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