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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养生:长期服药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2-01-04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据统计,老年人消费的处方药占23%-40%,非处方药占40%-50%。我们经常在药品说明书上看到“小儿酌减”字样,但许多人却不了解“酌减”的规则同样适用于老年人。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用药量相当于成人用药量的3/4,不可自行增加用药剂量。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只能给予成人量的1/2。

  老年人由于耐受性下降,易致不良反应或中毒,需要从小剂量开始服药,年龄大、体重轻、身体情况差的老年人更应酌情减量用药。另外,老年人常同时患多种疾病,在用药时,应先服用治疗急、重病症的药物,待病情稳定后,再适当兼顾其他病症的治疗而服用其他药物,不要多种药物一起用。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专家表示,要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5种药物原则。

  专家建议,长期服药的患者要定期到医院进行体检,以便能及时发现、防止药物蓄积给您带来的损害。一般来说45岁以上的普通人群,每年至少保证全面体检两次;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最好能根据所患疾病定期检查身体。对于长期服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更应该定期做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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