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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汕头市药业商会   打印本页    [ 返回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的通告
(2020年第46号)


    为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有关要求,规范并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撰写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规范


国家药监局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第46号通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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